蓬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蓬安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蓬安县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电视播音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考聘,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形象端庄。
2、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身高:男168厘米以上,女158厘米以上。
4、仪表端庄,荧屏形象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蓬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二楼人秘股。电话:(0817)8260713
3、报名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2年毕业生可持学校(院、系)学历证明,但须在
(二)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名单于初试前三天在本公告发布网站(www.ncpta.cn)上公示。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本人在初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在蓬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二楼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逐轮与综合淘汰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招聘单位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分初试、面试和笔试(初试、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1、初试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范围为基本要素考核(试),初试成绩合格者(高于或等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初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00
初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初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才艺素质(文艺专长及技能);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2年7月3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笔试资格审查人员。《综合知识》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或掌握的综合性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按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6月22日前在报名时间内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报名处或招聘单位人秘股,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5、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总成绩×30%
所有分数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试成绩公布
初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笔试工作结束后,于该科考试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而影响人员取舍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予以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予以递补。
报送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经研究同意可予以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在终审中被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报考人员由其自担责任。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蓬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上编、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通知、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面试咨询电话:0817—8260713
《综合知识》科目笔试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17—2809232
公告、初试、面试考务咨询电话:0817—8260713
监督电话:0817—8607516(蓬安县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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