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
关于2019年公开遴选(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开展2019年遴选(考调,下同)人民警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综合类岗位:1人,执法类岗位:10人。
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南充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我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三级主任科员(公安机关执法勤务三级警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及以下的人员。其中为加强市公安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网络安全执法、刑事技术3个职位遴选范围为全省。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符合转警条件的公务员(含非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转警条件详见附件2);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具体职位要求为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11月4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根据审批通过的遴选方案,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遴选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或(本单位)门户网站,详细了解遴选公告及有关附件公布的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9时至11月6日下午18时携带南充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资料在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2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601房间)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核通过,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计分。
1.笔试:
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各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笔试需要进行专业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
2.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职位遴选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发布或者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调入。经市公安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编委全体会议审定通过后,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或(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800630。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1.遴选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2.转任人民警察条件
3.南充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充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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