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嘉陵区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嘉陵区人民医院15名:骨科医师1名、妇产科医师2名、心血管内科医师1名、急诊科医师1名、中医科医师1名、眼科医师1名、口腔科医师2名、耳鼻喉科医师1名、神经内科医师1名、泌尿外科医师1名、儿科医师2名、助产士1名。
嘉陵区妇幼保健院5名:儿科医师2名、麻醉学医师1名、妇产科医师1名、影像学医师1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且从事公告要求岗位的工作时间已满两周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本人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1份;
2.考生报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7.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者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3)。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卫计局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第三方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考者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表,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
2.面试主要范围。根据招考岗位性质,分为临床医学(包含妇产科、儿科、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骨科、急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助产士)、五官科(包含口腔医学、耳鼻喉科)、中医三类考题,主要以考核临床实践能力为主。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月25日(下午15:00-18:00)在嘉陵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2019年1月26日上午7:30前,考生本人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人社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cn/)上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三)体检
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取舍的,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共同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于体检前3天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察及复审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经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南充市嘉陵区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若原已就业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社局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单位、嘉陵区卫计局、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嘉陵区卫计局:0817-3631073
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630310
嘉陵区监察局:0817-3631035
附件: 1. 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南充市嘉陵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信息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5日
- 访问量:[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