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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秘书(管理)

310035

1

孔俊玲

3111111023222

秘书(管理)

310035

2

 

3111111023316

秘书(管理)

310035

3

何伟铭

3111111023301

秘书(管理)

310035

4

黄  婕

3111111023302

秘书(管理)

310035

5

阳坤鹏

3111111023304

财会(管理)

310036

1

强  钰

3111111023514

财会(管理)

310036

2

丁佳玲

3111111023421

财会(管理)

310036

3

青  畅

3111111023407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8131日上午(9:001130)

2.资格审查地点:南充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542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考信息表》1份;

3. 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4.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与原工作单位(司法、仲裁、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2)原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工作单位社保缴纳存单;

4)报考财会岗位的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照招考公告条件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条件不符合自动放弃面试审核资格,且责任自负。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面试人员,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南充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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