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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公安局、南充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至6:00时,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三楼考试中心大厅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

2018年1月11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2018年1月11日早上700时在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大院内集中(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查询体检结果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特别提示:请体检考生于体检次日后随时关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cn/发布的体检结果查询通知)。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疑问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附:南充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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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南充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