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17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2017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职位编码 |
孙珑 | 7792311132510 | 南部县检察院 | 检察辅助人员 | 34110226 |
刘东 | 7792311132516 | 南部县检察院 | 检察辅助人员 | 34110226 |
高行 | 7792311132730 | 西充县检察院 | 侦查员 | 34110230 |
王明浩 | 7792311132805 | 西充县检察院 | 侦查员 | 34110230 |
张涛 | 7792311132815 | 西充县检察院 | 侦查员 | 34110230 |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716办公室)。
三、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聘用合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工作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递补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考生,应携带原单位离职证明)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2018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相关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2、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4、2017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相关招录信息,均公告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cn/),敬请广大考生密切。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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