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5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
面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的两轮笔试折合总成绩,按各职位遴选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名额2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本次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南充市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人员表 |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李 蓉 | 女 | 1151205161001 | 司法会计 |
雷 蓉 | 女 | 1151205161004 | 司法会计 |
苏 涛 | 男 | 1151205161006 | 侦查员 |
郭 林 | 男 | 1151205161007 | 侦查员 |
二、面试时间
2016年 3月2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面试。请考生于2016年 3月2日上午9:30前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侯考室)到面试地点候考室(市人民检察院705办公室)报到。
三、面试地点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701会议室(高坪区江东大道7段129号)。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证件按时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因故不到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期间采用入围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3、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室,已带的要按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侯考室。一经发现自行带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5、应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7、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8、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处理。
联系电话:3302709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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