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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充 市 嘉 陵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公 开 选 调 工 作 人 员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干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干警2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

3、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备公务员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并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证书。

6、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者,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司法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警报名表》于2015年5月14至6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全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都将取消选调资格。

3、测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试,集中评分后,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遵纪守法、德才表现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5、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的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6、公示:对拟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情况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公示不合格者产生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按时到岗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报名咨询电话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0817—3637909      13990889858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5年5月6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干警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


照  片

参 工时 间


政 治

面 貌


籍 贯


何时通过司法考  试


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类别(A/C)及编号


法 律

职 称


全日制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 职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奖惩

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所在单位意见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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