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 招聘名额
1.书记员25名;
2.舆情监控人员1名;
3.网络管理人员1名;
4、协警人员3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报考书记员职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文科及社会管理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舆情监控人员职位的需具有中文、法律、新闻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报考网络管理员职位的需具有计算机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协警职位人员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
(3)年龄在28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协警身高1.70米以上。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2、岗位条件
书记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运用知识;舆情监控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媒体网络基本知识;网管人员应熟悉网络维护、管理工作;协警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军事技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
报考者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一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日—11月4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4)考务费:100元。
(二) 资格审查。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加试科目和面试。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占30%,加试科目占40%,面试占30%。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法律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二) 加试科目
1、书记员、舆情监控员加试计算机录入和基本表格制作,网络管理人员加试计算机维护和管理操作,协警加试体能测试,加试科目总分100分。
2、加试时间:2014年11月7日下午2:30。
(三)开考比例
所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按招聘职位1:1.5进入面试,参考人员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上午9:00。
笔试、加试科目及面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11月14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考试由中级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体检及考察
(一) 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由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试聘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暂定1500元,招聘后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适时增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由法院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00720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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