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根据南充市法院目前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1、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名。
2、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会计1名。
3、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人员1名。
4、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文秘人员1名。
二、遴选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是坚持按需遴选。
三、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在全省范围内进行。
四、遴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献身法院事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报考法官职位需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从事法律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取得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考试A证。
4、司法会计人员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会计专业毕业且取得会计资格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工作经历二周年以上。
5、宣传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宣传工作二周年以上;在国家级主流媒体独立发表文章5篇以上。
6、文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法学或中文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法律工作,从事文秘工作二周年以上;为本单位撰写大型文字材料或调研(5000字以上)10篇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名开始前,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四川省、南充人事考试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
此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20日,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两张。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17—2226678、0817—2800720、)。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笔试。报考所有职位主要测试公务员综合知识,法官职位加试法律实务;报考会计加试会计实务;宣传、文秘人员职位加试文稿写作处理等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占60分,专业测试占40分)。
开考比例:不低于1:3。
笔试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和南充市中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通过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职位缩减。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缩减该职位遴选计划。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由南充市委组织部和市法院共同组织。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考人数不足拟遴选人数2倍的职位,参加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户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和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法官等级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会计资格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员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法院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通知为准。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和中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遴选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法院会同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依据法官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符合遴选条件、未发现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遴选纪律与监督
此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咨询电话:0817-2800720
监督电话:0817-2226678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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