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委政法委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司法局
关于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递补对象: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1 | 熊佳 | 女 | 1142511101528 | 南充市高坪区司法局司法助理员 | 11421101 |
2 | 杜跃 | 男 | 1142511101818 | 南充市阆中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 | 11421105 |
3 | 寇丽萍 | 女 | 1102511100505 |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物证检验及鉴定 | 11021101 |
4 | 侯世琪 | 男 | 1103511101117 | 阆中市公安局侦查学 | 11031113 |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25日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三)考生需携带的资格复审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到现场面试报名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报名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照片一张,到体能测评报名处办理体能测评报名手续。
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日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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