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2025年度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姓名 | 性 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岗位编码 | 准考证号 |
余佳霖 | 男 | 市财政局 | 综合文稿 | 250105 | 2511110100925 |
王爽 | 女 | 2511110101027 | |||
王雅诗 | 女 | 2511110101023 | |||
许珈文 | 女 | 2511110101019 | |||
毛禹哲 | 男 | 2511110100914 | |||
陈晓艺 | 女 | 市财政监督 检查局 | 财会监督检查 | 250122 | 2511110103022 |
吴雯 | 女 | 2511110103009 | |||
王雯琦 | 女 | 2511110103018 | |||
李鸥洋 | 女 | 2511110103011 | |||
杨亚东 | 女 | 2511110103008 | |||
朱登刚 | 男 | 市财政国库 支付中心 | 综合管理 | 250123 | 2511110103116 |
廖嘉梦 | 女 | 2511110103113 | |||
张晓媛 | 女 | 2511110103117 | |||
李帆 | 女 | 2511110103028 | |||
冯松 | 男 | 2511110103122 | |||
黄勇军 | 男 | 市收费票据 监管中心 | 财务管理 | 250124 | 2511110103206 |
岳燕 | 女 | 2511110103127 | |||
漆俨睿 | 女 | 2511110103128 | |||
李蓉 | 女 | 2511110103204 | |||
蔡爱欣 | 女 | 2511110103129 | |||
毛思明 | 男 | 2511110103202 |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市政府2号楼市财政局218室(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17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材料
(一)《2025年度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三)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四)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五)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是否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否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六)是否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签字盖章);
(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出具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
(八)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九)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南充市财政局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下阶段的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自行关注。
(二)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未尽事宜,请与报考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 0817- 2222383,18990881613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0817- 2666193,18681705806
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0817- 2226557,13890751975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0817- 2666328,13890853155
南充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 访问量:[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