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52人,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各环节均合格但未被录取,意愿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生(不包含非正当原因拒绝入队和退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9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手写个人申请(内容不限、格式不限)并上传至邮箱(50357474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政府专职消防员”。
四、聘用及岗前培训
1.聘用规则。参加2022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且各环节均合格但未被录取,意愿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考生(不包含非正当原因拒绝入队和退出的),经本人申请、支队核实后直接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前集中培训。 ①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 ②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支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执行。
咨询电话:15908307135(钟老师)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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