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岗位编码 |
张昊铭 |
男 |
南充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综合岗 |
5111111052003 |
510037 |
丁点 |
女 |
南充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综合岗 |
5111111021406 |
|
陈鑫 |
男 |
南充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综合岗 |
5111111042603 |
|
周熙 |
女 |
南充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综合岗 |
5111111121326 |
510038 |
周小虎 |
男 |
南充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综合岗 |
5111111015915 |
|
张修滔 |
男 |
南充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综合岗 |
5111111110217 |
|
陈浩 |
男 |
嘉陵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31426 |
510039 |
易莉莉 |
女 |
嘉陵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4005 |
|
朱云龙 |
男 |
嘉陵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5330 |
|
李蒙 |
女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10529 |
510040 |
李彦霖 |
男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12409 |
|
程雨婷 |
女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83708 |
|
马倩 |
女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113203 |
510041 |
邢鑫鑫 |
女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123711 |
|
沈杰 |
男 |
阆中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124308 |
|
唐磊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 |
5111111054604 |
510042 |
林晓兰 |
女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 |
5111111050902 |
|
黄大龙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 |
5111111072330 |
|
邓绍棠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101009 |
510043 |
杨杰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1111 |
|
代戌 |
女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62211 |
|
王乾龙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5006 |
|
李思远 |
男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0120 |
|
张静怡 |
女 |
南部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90127 |
|
斯桂林 |
女 |
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110430 |
510044 |
罗楚昂 |
男 |
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80127 |
|
杨璐璇 |
女 |
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31419 |
|
蔡旭梅 |
女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20426 |
510045 |
李静涛 |
女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10213 |
|
苏莉 |
女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一 |
5111111011210 |
|
杨一帆 |
男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091807 |
510046 |
周佩 |
男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015515 |
|
程洋 |
男 |
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岗二 |
5111111061007 |
|
王珩 |
男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81517 |
510047 |
向婷 |
女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80619 |
|
罗彬彬 |
男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3119 |
|
王大略 |
男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101604 |
|
毛琨斌 |
男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130814 |
|
刘东升 |
男 |
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11214 |
|
蒋臣 |
男 |
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51213 |
510048 |
陈飘 |
女 |
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82824 |
|
张琴 |
女 |
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岗 |
5111111044718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一楼视频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
(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六、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举行的,另行通知。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特别提示
(一)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资格审查当天考生应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并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所有考生均须提供24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三)面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并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所有考生均须提供24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本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所有考生从进入考点起到离开考点止,除核验身份和进入面试室答题时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五)从本公告之日起至面试前,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接触疫情高危人群。凡近期从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回南的人员,需按要求提前做好隔离防控等相关措施。具体防疫政策请提前咨询疫情防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聚集。
咨询电话:0817-2668592(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26日
- 访问量:[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