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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南充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南充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职位名称

职位编码

准考证号

排名

张漫

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26211006

3051110400707

2

柏枭

嘉陵区乡镇机关

26211047

3051110602227

8

周圣杰

嘉陵区乡镇机关

26211048

3051110301806

4

赵峻

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

26211090

3051110504320

2

吴艳

南部县乡镇机关

26211110

3051110702301

8

胡妍

南部县乡镇机关

26211112

3051110100106

11

张洋

西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6211125

3051110101512

2

金灿

西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6211136

3051110301812

3

汪帅

中共蓬安县委党校

26211252

3051110502408

2

龚婷

蓬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6211255

3051110301707

7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277日(星期四)。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277日(星期四)上午6:3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4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递补体检交费

体检费500/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所有考生体检时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并主动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需了解南充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请联系南充市疫情指挥部,联系电话:0817-2803580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27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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