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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南充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

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南充市2020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1

吴一浪

服务基层项(四)

4071110101210

65.6

5

2

肖桂华

服务基层项(六)

4071110100228

69.8

8

3

李杰

服务基层项(九)

4071110103702

67.3

8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01118日(星期三)。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1118日(星期三)上午7:3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2号楼413室)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交费

体检费500/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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