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
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充市高坪区部分区级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及岗位
12个区级事业单位拟考调1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考调对象为符合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考调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南充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涉及年限(如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1月20日。学历学位证书等公告要求的所有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处于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以及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和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3)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址: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8:30至11月29日8: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考调单位(详见附件1)。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南充市高坪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与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人数之比)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调整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部门公告”专栏公布。
被取消计划的岗位,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12月5日8:30—12月8日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专业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考调单位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资格复审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入围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
3.双面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均需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1份;
5.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由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发布。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统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调名额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按照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考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考察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拟调人员确定后,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补充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2.考调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具体事项均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3.调入人员岗位等级按考调岗位拟任岗位等级重新确定。
4.本次考调到高坪区的工作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能调离高坪区。
九、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339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3350836(区纪委监委)
附件:
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调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