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南充市互联网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
南充市网络舆情中心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的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互联网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中心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南充市网络舆情中心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吴灵真 |
女 |
南充市互联网不良 和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
网络安全 |
510044 |
张 潇 |
男 |
网络安全 |
510044 |
|
张诗琪 |
女 |
网络安全 |
510044 |
|
谷 芳 |
女 |
南充市网络舆情中心 |
网络舆情 |
240019 |
盛春利 |
女 |
网络舆情 |
240019 |
|
谢 宇 |
男 |
网络舆情 |
240019 |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308室(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8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学位要求的)。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五)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
(六)报考南充市网络舆情中心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或事业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和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七)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公招和考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由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公招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考调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三)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六)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七)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咨询电话:0817-2727000;15984883367。
中共南充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