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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24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请各位考生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登录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本人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等情况。

考生如对考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于20244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分别向南充市法院系统招录负责单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南充市检察院系统招录负责单位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按本次公布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对象

2024年南充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中,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法院系统报到时间:202447日(星期日)上午7:00

法院系统报到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大门口

2.检察院系统报到时间:202448日(星期一)上午7:40

检察院系统报到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大门口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

1.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约500元)。

(五)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

3.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4.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分别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08172800720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081733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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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