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24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时间一天。
二、资格审查地点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正大门左侧)。
三、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同时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需携带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暂定于2024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或后期相关公告。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追究责任。
4、2024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公布。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nanchong.gov.cn/rsj/index.html)中的“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公告由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检察院干部处 0817-3302709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