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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南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岗位编码

准考证号

1

罗港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32911

2

陈平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92213

3

周靖皓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41915

4

黄冠翔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72810

5

刘宇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100214

6

王劲翔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52608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岗位编码

准考证号

1

叶芯蕊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31620

2

王茂入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20619

3

艾莲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51323

4

郑琴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94713

5

马颖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054711

6

王明月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

540001

5411111102225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530 (09:00-17:00)

(二)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小龙街道宏发路94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233)。

(三)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子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分男、女两个小组)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详见《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四)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试人员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应试人员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应试人员。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八)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男、女两个小组分别进行排名,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其它未尽事宜以《南充市市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2702737

此公告由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23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