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 |
1 |
徐芮 |
男 |
202202002 |
司法行政人员(文秘) |
2 |
周真卫 |
男 |
202202044 |
司法行政人员(文秘) |
3 |
赵春蓉 |
女 |
202203012 |
司法行政人员(会计) |
4 |
韩莎莉 |
女 |
202204015 |
司法行政人员(档案) |
5 |
郭洪秀 |
女 |
202204029 |
司法行政人员(档案) |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00。
三、体检集合地点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四、体检地点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
五、体检项目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其标准按体检医院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七、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参检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2.体检前一天参检人员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
3.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参检人员,须自行准备适配的框架眼镜,请勿佩戴隐形眼镜。
4.参检人员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5.参检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清洁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