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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南充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南充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度南充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南充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纪违规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1001018012405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余姗姗

1001018012326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朱登刚

1001018012408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1001018012330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1001018012321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冯思洋

1001018012407

市财政局

(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财政监督检查业务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121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117号市政府2号楼南充市财政局320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A4纸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4.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签字盖章);

6.3年以上财政、审计或财会业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证明提供单位公章,专业符合条件者不需提供);

7.2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面试通知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报到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一)请所有考生即日起至面试结束期间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外高低风险地区,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和面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于当天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现场。

(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复审当日24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电子报告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或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仍处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经现场考务工作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面试,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咨询电话:0817-266619318181076267

                                     南充市财政局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