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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88名(战斗员岗位71名、驾驶员岗位17名)。

二、岗位及职责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通信保障、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车驾驶员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4831日至199483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招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与国()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六)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七)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

(八)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人员。

(九)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十)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行业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统计表》(附件2),同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复印件等打包压缩后上传邮箱(896441963@QQ.COM),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名专职队员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岗位填写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考生承诺”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5.应聘人员需提前打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详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短信形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应聘人员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应聘人员任何一项未到场、中途放弃或未通过的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检、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审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应聘人员要依次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立定跳远等4个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任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合格人员按照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在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岗位排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5.体检。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政治考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结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内容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

7.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试时间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均以短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聘用及岗前培训

1.聘用规则。全程参加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聘,且通过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的人员,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测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前集中培训。= 1 \* GB3新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 2 \* GB3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适应、自愿放弃、不服从管理,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作模式及薪酬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不超过8天。

(二)政府专职队员在正式聘用后的工作期间,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支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同时建立消防文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三)薪酬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43)执行。

七、疫情防控

(一)请所有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各科目考前7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三)考生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1.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要集中隔离7天,解除隔离后,持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2.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南考生,要居家隔离7天,解除隔离后,持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3.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其它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来(返)南考生,需提前来(返)南,居家健康监测3天,持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西藏、新疆、海南33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4.无风险地区来(返)南考生实施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5.如有其它特殊情况,需考点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判,无风险后方可进行考试。

(四)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医学观察后,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

(五)各项考试前,考生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32检(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考(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可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十)请所有考生及时关注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八、相关注意事项

(一)招考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以及调整、补充、提示、疫情防控等需考生知晓的事项,将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报到等环节。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本公告由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08374119(李助理)

(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附件:1.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

2.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统计表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政治考核表

4.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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