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1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南充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职位编码 |
招录机关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排名 |
33011102 |
阆中市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3051110102915 |
赵起超 |
4 |
二、递补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二、递补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
(二)报到地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大门(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268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四、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参加体检)、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底色不限)。未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二)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保持空腹(禁食、禁水)。体检费由考生与医院据实结算(考生自备现金)。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考生体检时需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并主动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报到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817-2800720)。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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