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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 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 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 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11115—202111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307)。

3. 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4 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 《南充市派出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6)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职位计划。

4. 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电话通知或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遴选环节。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依据。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则采取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遴选环节)。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从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试用。时间3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调入。经中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6668592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2230625

附件:1. 南充市派出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2. 南充市派出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

3. 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