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2021年第一批“阆苑英才工程”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有效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聚智聚力建设世界古城旅游目的地、奋力争创南充经济副中心,现就阆中市2021年第一批“阆苑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编制内刚性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的急需紧缺人才24名,引进后提供相应的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保障。招引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度上半年阆中市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本次编制内刚性引进工作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二、招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4.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引条件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 已考录(招聘)到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 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引进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阆苑英才工程”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引进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采取现场或网络考核方式进行。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阆中市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和本人电子照片各一份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556657506@qq.com,并备注所报单位和岗位代码(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交符合学历、学位全部条件的《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扫描件,暂时代替相关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考核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考察环节。
(三)现场或网络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或网络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素养。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公告或通知。
(四)体检
1.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根据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天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4.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若有反映考生不符合招引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1. 符合《“阆苑英才工程”实施办法》支持对象标准的各类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可按《“阆苑英才工程”二十六条优惠政策措施》享受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
2. 医疗系统引进人才,除享受“阆苑英才”计划相关政策待遇外,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享受其他待遇,具体以双方洽谈为准。
3. 若引进人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所发放相关补贴需一次性退还,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事项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17-6639630 阆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丁山;咨询电话:0817—6300673、6300967。
附件:1. 2021年度上半年阆中市招引优秀人才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编制内刚性引进)
2. 阆中市2021年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3. 学历学位证明
中共阆中市委组织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