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遴选职位
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我市9县(市、区)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第一日)。
4.具有2年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从事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
5.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0日(9:00—11:30,15:00—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204办公室;电话:0817—2708808)。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④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⑥所在单位开具的具有2年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从事文稿写作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⑦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用于办理《笔试准考证》)。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遴选条件、程序、方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在遴选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遴选资格,且责任自负。
5.笔试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察中的复核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方式及范围。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考试时间100分钟。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
3.笔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按通知时间要求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电话通知,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范围。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按时间要求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成绩及排名。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名额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下步程序。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咨询监督电话
遴选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817—2708808(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此公告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遴选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