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现就2018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七段129号716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资格复审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2019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相关事项
1、报考市(州)、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联系电话:0817-3302709)。如所留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5、2018年南充市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阶段的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公告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ncpta.cn/),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附件:2018年南充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1日